发表时间: 2021-09-06 08:36
根据宜丰县城区道路
桥梁具体情况和交通流量现状
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
进一步提升城市路域通行环境
现就宜丰县城区机动车最新限行相关事项
公告如下
一、限制通行车辆种类:危化品运输车、重中型货车、重中型挂车、低速货车。
二、限制通行区域 (见《宜丰县中心城区货车限行区域设置图》)
三、限制通行时间
自2021年9月10日零时起执行,每日6:00—22:00禁止上述车辆驶入中心城区限制通行范围内。其中,耶溪大桥和沿山大道限制通行时间为6:00—24:00。
不属限行车辆可以正常通行。
四、法律责任
对违反限制通行措施的机动车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相关规定,采用现场和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、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。违反限制通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如下:
1.沿山大道
2.连心路
3.新昌东大道
4.迎宾大道
5.和谐路
6.渊明南大道
7.东门路
8.东门路与天宝南路交叉口(渊明大桥红绿灯路口)
9.崇文大道崇文大桥
10.南屏路南屏大桥
11.耀邦路
12.城西路
13.耶溪大道新昌大桥北
14.耶溪大道耶溪大桥南
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: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(1344);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行车的(1225);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(6011)。
五、交警提示:
运送生活必需品、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施工、园林绿化、环卫清扫、道路养护等各类货运车辆确需在06:00—22:00时间段驶入限制通行区域内的,可关注“宜丰公安”微信公众号,网上申办“货车电子通行证”。
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,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安全驾驶,文明行车,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六、本县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公告不符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
特此公告。
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
来源:宜春发布
编辑:章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