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 2024-08-07 15:52
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,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,给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对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管控区域
(一)淇滨区、开发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管控区范围:
107国道以东路段:金沙江路(不含)以北、科学大道(不含)以南、107国道(不含)以东,泰山路(不含淇滨大道以北路段)以西。
107国道以西路段:淮河路(含)以北、黎阳路(含)以南、107国道(不含)以西,金山路(含)以东,不含淇滨大道。
(二)山城区重点管控区范围:西环城路(不含)以东、东环城路(不含)以西、牟山大道(含)以北,汤河街(含)以南。
(三)鹤山区重点管控区范围:鹤山街(西至梁峪村卫生所,东至河南中奥防水科技有限公司路段)、中山大道及鹤源路(北至通太线与胡鹤线交叉口,南至二矿医院)。
二、管控车辆
管控车辆是指:柴油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(含牵引车和挂车)、柴油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等货运车辆(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燃气货车)。
以下车辆不纳入管控范围:长度不超过6米、宽度不超过2.2米、高度不超过2.8米的中型以下厢式货车;各类执行急救、消防、抢险、救援任务的车辆;执行水、电、暖、气抢修任务的车辆;开展环卫作业等特种货运车辆。
三、管控要求
(一)运送用于保障管控区域内生产、生活、工程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,应当为新能源或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,且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平台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,在每日8:30-11:30、12:30-14:30、15:30-17:30、18:30-19:30时段,按规定时间、路线行驶(运输危险品及汽、柴油类车辆以生态环境保护局要求为准)。
(二)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,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除高峰时段(工作日7;30-8:30,17:30-18:30)限行外其他时段不受限制。
(三)在城区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要保持车身整洁,散装物要严密覆盖,不得抛洒渣土、水泥等散落物,不得超限、超载、超速行驶,确保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、清洁卫生。
四、南海路建议绕行路线
(一)由东向西绕行路线
1.浚县G515定浚线与G342日凤线交叉口→G515定浚线向南→S224内罗线北张庄向南→小河镇向西→S305濮淇线(原大海线)→淇县。
2.浚县G515定浚线与G342日凤线交叉口→G515定浚线向北→上S26台辉高速→向西至G4京港澳高速。
3.G4京港澳高速下站口→返回G4京港澳高速→向南行驶转S26台辉高速→S26台辉高速朝歌站→淇县沬邑路向西→淇园北路向南→思德路向西→G107国道。
(二)由西向东绕行路线
1.淇县S305濮淇线(原大海线)向南→经淇县→浚县小河镇向北→S224内罗线→G515定浚线北张庄→浚县。
2.、淇县庙口S305濮淇线(原大海线)向东→G342国道→107国道向南→淇县思德路向东→淇园北路向北→沫邑路向东→S26台辉高速朝歌站→台辉高速→向东行驶至G4京港澳高速转南海路(或转S26台辉高速向东)→G342国道向东。
3.山城区S302范林线与S304濮鹤线交叉口→S304濮鹤线(原大白线)向东→G107国道向南→上高速路线:淇县思德路向东→淇园北路向北→沫邑路向东→S26台辉高速朝歌站→台辉高速→向东行驶至G4京港澳高速转南海路(或转S26台辉高速向东)→G342国道向东。
走国省道路线:沿G107国道向南→淇县稻庄向东S305濮淇线(原大海线)→浚县小河镇向北→S224内罗线→G515定浚线北张庄→向北至G515定浚线与G342日凤线交叉口。
4.山城区S302范林线与S304濮鹤线交叉口→向东S302范林线→经汤阴至G515定浚线→浚县。
五、法律责任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之前发布的货车禁限行路段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,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为过渡期,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以劝导教育为主,8月16日起对违反本通告通行的车辆,由公安交通管理、生态环境、城市管理、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
鹤壁市公安局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
2024年8月7日